“以商引商、滚动发展” 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上海出台外资企业“再投资20条”

2026-01-07

  在上海,外资企业又迎来一项政策利好。昨天,上海市发改委、市商务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在鼓励外资境内再投资领域率先出台地方性文件。

  这份被称为“再投资20条”的文件,围绕投资便利、资金使用、税收优惠、设备更新等外资企业关切,不仅为外资在沪再投资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也在政企协同促进外资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堪称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政策礼包”。

  什么是外资境内再投资?简言之,就是外商利用在中国设立企业的利润等进行再次投资。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黄峰表示,外资企业在华经营多年,积累了可观的留存收益。这些收益主要有三个用途:一是作为企业日常运营资金,弥补资本金不足;二是转化为再投资;三是直接分配给股东。相关政策出台正是为了引导外资企业更多留存收益投向产业,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在华布局。

  上海市发改委介绍,近年来不少外资企业运用企业未分配利润开展新增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增设研发中心等项目投资,无需外方股东从境外投入资金,这些都属于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情况。

  “再投资20条”聚焦外资企业关心的领域,从推动项目落地、便利投资经营、落实税收政策、优化投资促进四个维度提出措施,力求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外资企业深耕上海,形成“以商引商、滚动发展”良性循环。

  在推动项目落地方面和便利投资经营方面,“再投资20条”对与外资企业高度相关的政策红利再次进行梳理和明确。例如,推动项目落地包含强化项目协调服务、优化土地要素配置、鼓励技术升级改造、支持参与服务业开放试点等举措;便利投资经营包含优化外汇登记和资金使用流程、简化医疗器械转产流程、开展药品批发多仓协同、便利食品连锁经营等举措。其中,不少已落地推进。

  落实税收政策是外资企业的关注重点。“再投资20条”明确,对境外投资者,要落实好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的税收抵免政策和递延纳税政策,降低其税负成本。同时,指导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依法享受进口设备相关支持政策。

  为便利企业,上海还同步上线了多项服务工具。企业可通过配套的“涉企事项申办指引”获取办理信息,通过“上海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及电子书获取政策汇编,实现“一查即知、一办即通”。

  上海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是外资进入中国的首选地之一。目前,上海已有外资企业近8万家,累计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超过1000家,数量持续位居全国首位。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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