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人民日报:今年以来上海先后出台过两轮助企纾困稳增长政策,分别是3月底的抗疫助企“21条”和5月底的经济恢复重振“50条”。与前两轮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新一轮22条稳增长政策主要有哪些特点?
吴清:今年3月29日发布了第一轮“21条”,5月29日发布了第二轮“50条”。在三季度末9月28日,我们正式发布第三轮“22条”,就是要以政策的确定性有效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力巩固全市经济恢复发展基础。与前两轮政策相比,新一轮稳增长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在前两轮政策的基础上加力扩围。本轮政策不是单独的存在,而是今年以来国家和上海系列稳增长政策的延续,向上是对国家稳经济一揽子33项政策和19项接续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地,向前是对我市抗疫助企“21条”和经济恢复重振“50条”的升级扩围。总的来说,就是持续聚焦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行业领域和中小微企业,用接续不断的政策组合拳“再扶一把”“再送一程”,为困难行业加油,为市场主体减负,为经济重振造血。比如,在“着力助行业促发展”这个板块中,新一轮“22条”不仅仅局限在国家明确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五个特困行业,而是继续扩围拓面,将广告行业纳入纾困扶持范围,按2022年第四季度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继续加力升级,对体育、会展、养老、托育等行业进一步细化纾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二是更加注重从前两轮的“救急难”政策向“促发展”政策升级。出台实施新一轮“22条”,既是上海积极应对疫情冲击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快恢复重振经济的主动选择。这轮政策已经从聚焦抗疫助企逐渐转向着眼影响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围绕稳定经济基本盘、跑出发展加速度,主动谋划强供给、扩需求、优环境的增量型政策。形象点讲,如果说前两轮政策更多是在“救急难”“稳存量”,那么本轮政策更加注重“促发展”“做增量”。比如,我们推出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一次性补贴,既有利于加快释放消费潜力、稳定全年经济增长,也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引领未来高质量发展。又如,我们提出修订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等纳入总部认定和支持范围,既有利于当前稳定和提振外资企业信心,也有利于持续增强城市核心功能,在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本轮政策的“有效期”并不局限于今年最后三个月,除具体条款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外,其余条款属于常态化政策,可以跨年度施行。总的来说,就是要以政策的长效性支撑经济行稳致远。
三是更加注重从前两轮的保主体政策向强主体政策升级。前期受疫情冲击,我们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非常困难,我们的政策重心是保企业保就业,因为我们坚信,惟有留住青山、才能赢得未来。在继续重点支持受疫情冲击影响更大的中小微市场主体的同时,新一轮“22条”更加聚焦强主体增动能,紧紧围绕壮大市场主体、夯实微观基础、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比如,支持小微企业“小升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规做强”,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给予研发投入一次性奖励;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总的就是要积极培育铺天盖地的优质中小企业,从中孕育出顶天立地的头部企业、总部企业、领军企业。
再过几天就到第四季度了,我们将紧紧抓住全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窗口期,狠抓包括国家政策、前两轮政策、本轮政策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全面落实,形成叠加效应,尽最大努力帮助各类企业健康成长,更好地服务好保障好民生,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电视台:扩大有效投资是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能否介绍一下《若干政策措施》在这方面的主要考虑和重点举措?
阮青:上海近两年投资一直保持在8%-10%的增长态势。虽然今年前5个月受疫情影响我市投资增速出现了阶段性的放缓,但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目前投资增速已经企稳,7月当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7%,8月当月增长9.9%,为全市经济企稳向好发挥了支撑作用。本轮政策将继续着力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资金保障。为把握住国家政策密集出台的“窗口期”,用足用好国家新出台的政策红利,《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用好国家持续新增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依法用好专项债结存限额”等。比如,围绕落实国家有关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我委牵头建立了市级层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负责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的储备、申报、签约和推进工作,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面向国家政策规定允许的支持领域和项目范围全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继续推动符合条件项目抓紧申报,推进已签约项目加快开工,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又如,围绕落实国家有关依法用好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的政策要求,我们将依托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审核和跟踪调度机制,加快专项债使用进度,为项目推进提供更有效的资金保障。
二是抓审批提速。本轮政策提出“建立项目协调机制”“精简项目审批流程”等,总的就是要让企业少跑腿,项目早落地。今年以来,我市创新优化投资审批程序、优化投资环境的工作一直没有停顿。如今年初,我市实行了深化整合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环节、轨道交通等市政项目分期分段供地、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创新举措。又如,在前期出台的经济恢复重振“50条”中,我市提出了资源性指标“六票”统筹、“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等改革措施,收到了实效。下一步,我们将以合并审批、分期审批、格式化审批、容缺后补等措施为抓手,不断推动项目审批简流程提效率。
三是抓“四个一批”。围绕全年重大项目投资目标,本轮政策提出“加快推进在建、预备等‘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下半年以来,我市举办了“潮涌浦江”投资上海全球分享季,通过十大系列活动广泛吸引海内外投资,截至9月20日共签约重大项目597个、总投资达9410亿元,重大项目开工296个、总投资达6029亿元,发布金融授信536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乘势而上,全力推进示范区线等一批在建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小洋山北侧开发等一批重大预备项目,加快开展市域铁路等一批重特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深远海海上风电试点等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特大项目。
四是抓“两旧一村”。在历时30年的我市中心城区成片二级以下旧里改造圆满收官的新起点上,本轮政策提出“充分发挥‘两旧一村’等民生工程对扩投资、促消费、稳就业的带动作用”,更好回应市民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诉求。具体来说,在中心城区零星二级以下旧里改造方面,目前全市还有39.6万平方米有待改造,本轮政策提出,由市级专项资金对区单独实施土地储备且规划用途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的零星旧改地块给予定额补助,加大中心城区零星旧改政策支持力度。在旧住房成套改造方面,我市将采取拆除重建、原址改建、保护修缮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快小梁薄板房屋等旧住房成套改造。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在2021年底前已认定的5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上,本轮政策提出,将“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占比要求从70%以上降至51%以上,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覆盖面。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扩容提速。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请问在这次新一轮的政策措施中,对于推动产业经济恢复发展是怎么考虑的?
张宏韬:前期,我们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一系列推动经济恢复重振的政策措施,全市企业千方百计抢抓机遇、全力组织生产,能源企业全力保供、迎峰度夏,使全市产业经济总体呈现“两快、两好”的特点,即工业生产和投资快速增长;工业出口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好于面上工业。
6月、7月、8月当月本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3.9%、18.6%、16.1%,连续3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1-8月本市规上工业出口交货值累计增长13.6%,实现两位数增长;8月当月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3989亿元,创年内月度新高。为进一步保持产业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的态势,和前期政策形成接力效应、放大效应,根据市政府发布的《若干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支持企业培育发展。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按照企业产值增速分档支持其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市级资金可以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配套支持。
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鼓励各区对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一定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或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各区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推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码上贷”,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窗,提供一门式服务。
三是支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支持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建设布局。支持创新产品应用,优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同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和发展,鼓励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界面·财联社:今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上海抗疫助企“21条”、经济恢复重振“50条”,对强化金融助企纾困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新一轮稳增长政策中,金融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管小军: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一行两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出台多项有针对性金融举措,先后建立了市区两级防疫专项协调机制以及“纾困融资”工作机制,举办系列金融助企纾困政策解读和宣讲活动,积极推进无缝续贷,鼓励在沪银行设立企业纾困专项贷款,助力抗疫情稳增长、保市场保就业保民生。在落实好前期金融助企纾困政策的基础上,我们聚焦经济恢复与重振中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接续加力,具体如下。
1. 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方面,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实现扩范围、降门槛、提比例。一是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对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产品“应纳尽纳”;二是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将一般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统一下调至0.8%,对符合条件的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的不良率下限门槛进一步下调至0.5%;三是提高信贷风险补偿比例,对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25%;对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55%。
2. 在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方面,推出普惠金融顾问制度,深入推进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的精准对接。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一行两局”和本市相关部门,成立了普惠金融顾问制度联席会议,组建了以金融专家为主、产业专家为辅的普惠金融顾问专家和服务团队,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突出精准对接、差异化服务,为各部门、各区提供专业化的金融人力资源支撑,精准支持“3+6”等重点产业和广大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诉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3+1+1”工程(三个专项行动、一个品牌展会、一个线上平台)。三个专项行动即立足特色园区,开展上海金融服务先导产业专项行动;支持区内重点产业,开展上海金融服务市域转型专项行动;提升面向基层服务覆盖,开展“金融加速度、普惠万里行”专项行动。一个品牌展会即举办“第十六届上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洽谈会”。一个线上平台即推动“上海普惠金融顾问服务平台”上线。
此外,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点产业企业加快升级发展等方面,我们也将配合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新一轮稳增长政策发布后,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我们将尽快制定金融政策的政策指引、配套问答解读等,确保政策举措落实到位。
文汇报:我们看到,6月以来全市经济回稳向好,外贸外资指标快速改善。下半年,外贸外资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请问下一步上海将有哪些政策举措?
张国华:开放是上海经济最鲜明的特征。6月以来,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积极落实本市抗疫助企“21条”和经济恢复重振“50条”,结合大走访、大排查工作,深入了解企业诉求,推动各项举措直达企业,着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外贸外资呈现回稳向好的积极态势,充分体现了我市开放型经济持续活力和韧性。外贸进出口恢复正增长。1-8月,上海货物进出口总额2.7万亿元,增长4.8%;其中,出口、进口分别增长11.7%和0.7%,这是自疫情以来三项指标首次全部实现正增长,特别是7、8月单月进出口总额增速都超过了15%。利用外资平稳增长。1-8月,实际使用外资163亿美元,增长8.4%;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9家,外资研发中心14家,累计分别达到870家和520家。
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与本市新一轮政策,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结合上海实际予以细化落实。全力稳外贸,主要采取四项对策措施。一是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进一步压缩空箱调用、码头装卸、集卡短驳等费用,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提高作业和通关效率。二是继续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市场,加快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和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等。三是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加大贸易金融支持等方面继续提出细化举措,并在便利经贸人员往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回应外贸企业的诉求。四是以浦东新区引领区、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国家战略为牵引,对接RCEP等国际经贸协定,加快绿色贸易和跨境电商等新型国际贸易发展,优化贸易结构。
全力稳外资,一是抓住第五届进博会机遇,办好上海城市推介大会等投促活动,进一步展示上海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展示上海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夯实重点外资项目专员服务机制,加快一批重点外资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发挥海外办事处和海外合作伙伴作用,通过线上推介、云端洽谈等方式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四是进一步支持外资企业在沪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修订出台并落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支持跨国公司在沪更好发展。
澎湃新闻:请问市税务局,能否介绍一下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政策的具体情况?
刘洪波: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年目前总体退税减税缓税缓费情况。今年以来,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不折不扣推进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认真抓好本市“50条”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助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截至8月31日,本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00亿元。其中,4月1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至8月31日,已有1077.8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62.4亿元,已累计有1140.2亿元退税款退给纳税人,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贡献了税务力量。
对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我下面作简要介绍。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税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助企纾困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到今年上半年,税务总局、财政部先后两次联合发文实施缓缴税费,2021年10月发文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2022年2月继续发文要求对已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政策的,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6个月缴纳。截至8月31日,已办理缓缴税费171亿元。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17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至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部分税费政策的,在原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政策出台前已缴纳的符合17号公告相关退还条件的税费,可申请办理退税(费)。上海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数据驱动,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大数据识别目标企业、申报“一键”享受、对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自动延缓缴纳等措施,积极落实好缓缴税费优惠政策。
另外,对本次22条政策措施中的其它一些税收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对现行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将2022年第四季度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三部门已于近日发文明确,我们将全面予以落实,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减负效用,持续促进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