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2022-09-15

人民日报:2020年两省一市政府出台的对示范区第一批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情况怎样?今年第二批政策相较于第一批,有哪些新的亮点?

华源:2020年两省一市政府出台的第一批支持政策,共22条。我们将这些条文分解为45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与两省一市三级八方一起抓落实,共同推动政策实施。目前,第一批支持政策中明确的设立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跨省中职招生和跨省中高职贯通、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举办高级别的跨域体育赛事等45项具体任务,已经基本落地,政策效应正在逐步释放。

比如,设立3年100亿元财政专项资金,不仅为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相关重点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也带动了示范区开发建设体制机制领域的制度创新。比如,为支持企业创新,两区一县已发放长三角科技创新券3820万元并实现通用通兑。再比如,在群众最有感受度的公共服务领域,示范区内85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就医全领域结算免备案,已有35项医学检验结果和9类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实现检查报告互联互通互认,让240余万示范区参保人员就医更加便捷。

总的来说,在改革授权、资金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第一批支持政策为示范区建设的全面起步提供了政策支撑,这些政策效应释放也不会一蹴而就,它还需要进一步不断的拓展,包括通过更好的宣传,让更多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益。

这次推出的第二批支持政策,在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上,与第一批支持政策一脉相承,同时又有新亮点:

一是更加注重先行先试。长三角区域范围广,一些创新举措和改革事项需要先行试点,成熟后再稳步推开。示范区作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既在探索创新和改革集成方面责无旁贷,也具备先行先试的良好基础和条件。第二批支持政策推出的一些试点类政策,如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等,就是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在长三角更大范围放大改革效应。

二是更加注重资源导入。示范区建设需要凝聚更多高端要素、优质主体踊跃参与、积极赋能。在构建更大范围区域一体的创新链和产业链、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等方面,第二批支持政策有不少亮点,特别是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等政策内容,将实质性助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跑出加速度。更好的提升示范区的功能。

三是更加注重机制保障。加快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第二批支持政策从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对一体化发展的需求出发,在完善机制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举措,将从跨省通办、跨省联动、要素保障、人才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政策协同的支撑效应。

四是更加注重标准统一。统一标准,是一体化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对一体化发展成效的检验。第二批支持政策对示范区有关领域高频、急需事项的标准建设作出了规定。比如前面已经介绍过的跨省域电子证照互认、重点领域执法标准统一等。这里再举一个例子,这批政策中一项具体内容也很有针对性。按现有标准,只有经本地公安机关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但示范区作为省际毗邻区域,非机动车跨省临时通行的情况相对较多。第二批支持政策结合地域特点和管理实际,允许电动自行车跨省临时通行免于注册登记。这件事看上去不大,但示范区居民跨域走亲访友、通勤出行的量很大,看似很小的切口,却能让人民群众有较大的获得感,这也是各方共同推动一体化的价值所在。

接下来,也欢迎媒体记者继续关注第二批支持政策落地实施的成效,促使示范区的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对抓好支持示范区第二批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进一步赋能示范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有什么考虑和具体举措?能否分别介绍一下?

张忠伟:谢谢你的提问。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与江浙两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示范区各项任务落实。上海将全力抓好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的实施工作,加快推进示范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推进示范区各项支持政策加快落地见效。这次出台的第二批支持政策是两省一市在新形势下,根据示范区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的支持举措,将为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第二批政策共17条,涉及19项任务,其中上海牵头的有7项,上海与江浙或示范区执委会共同牵头的有7项,配合的有5项。上海方面将在示范区执委会的统筹协调下,全力落实好支持政策中上海牵头以及共同牵头的各项任务,同时全力配合好江浙两省和执委会牵头的相关任务,齐心协力加快推进第二批支持政策的落地见效。让市民百姓和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为示范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是着力推进示范区成为上海落实国家战略、服务长三角的重要功能区域。经过近3年的攻坚突破,示范区已基本完成了夯基垒台的任务,进入到了立柱架梁的阶段,需要进一步丰富发展内涵,提升示范引领功能。上海将以落实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为契机,将更多改革试点任务与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比如,加强示范区与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发展联动,提升技术创新策源能力、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等等,更好发挥示范区“制度创新试验田”的作用,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发展。

三是着力赋能示范区青浦片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青浦片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代表上海、携手江浙开展“两个率先”探索的重要使命。我们将继续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赋能示范区青浦片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沪苏嘉城际、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更加便利联通长三角。加快推进长三角数字干线、西岑科创中心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促进青浦与长三角地区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深入合作。同时,我们也将研究相关政策措施,鼓励青浦区开展制度创新探索,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和体制机制保障的力度。

谢谢大家。

凌鸣: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加强与上海、浙江战略协同,全力支持和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江苏将按照量质并举的原则,充分发挥“22+17”两批政策支持的“叠加效应”,尽快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转化为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内生动力。重点是突出“三个结合”。

一是突出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相结合。目前示范区已推出了88项含金量高的制度创新成果,其中有38项制度创新经验在江苏有条件的省际、市际毗邻区域复制推广。我们将围绕改革创新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一方面,以支持政策为抓手,联合上海浙江共同推动示范区推出更多可操作、可落地的创新举措,努力实现支持政策效用最大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引领效应,在省内有条件的区域和重点省际毗邻地区,加大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的社会显示度和群众感受度。

二是突出项目建设和储备相结合。坚持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政策落地、加快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协调推进一厅三片、一河三湖等重点项目建设。另一方面,紧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谋划招引储备一批前瞻性项目,推动示范区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建设成果,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的集聚度和显示度。

三是突出加快政策落地和赋能吴江片区发展相结合。支持政策出台之后,要尽快从纸面走向地面。一方面,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江苏将强化与上海、浙江协作,迅速形成合力,及时破解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各项政策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出台政策的落脚点是要人民群众得实惠。江苏将围绕新一批支持政策的贯彻实施,持续加大对吴江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超前做好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谋划,扎实推进水乡客厅、苏州高铁南站科创新城等重点片区建设,加快推进“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打造更多首创、首家、首例的改革案例场景,推动实现财政、金融、产业、创新、投资、消费、城乡区域、社会发展等协同配合、良性互动,不断擦亮制度创新的“金字招牌”,切实在示范区建设中展现江苏作为、作出江苏贡献。

陈建忠: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建设一体化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一项重点任务,秉持“一体化”的意识和“一盘棋”的思想,全力推进落实示范区各项工作。下一步,浙江将认真抓好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为示范区建设提速贡献浙江力量。主要是做好“三个联动”:

一是联动推进示范区各项支持政策落实。我们将全方位承接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配合执委会进一步细化举措内容,明确实施路径。发挥好政策叠加优势,抓好我省支持示范区“19条”政策、示范区第一批“22条”支持政策和第二批“17条”支持政策的联动实施,总结评估我省支持政策的落地情况,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示范区的发展动力。针对第二批支持政策中涉及国家层面权限的事项,携手上海、江苏和执委会共同研究推进路径,积极向国家争取支持。

二是联动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和我省重大战略实施。浙江正在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高水平推进数字化改革,这与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中提出的“探索与共同富裕要求相匹配的制度创新”“深化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其方向和内涵是一致的。我们将加强示范区共同富裕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的联动推进、经验做法的互学互鉴,共同打造六大跨省域共同富裕范例;推进示范区公共数据“无差别”共享合作,谋划建设一批多跨协同应用场景,探索政策落地的新模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联动推进示范区嘉善片区和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建设。浙江嘉善县既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国唯一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肩负着“双示范”的战略任务和光荣使命。其中,前两轮示范点建设已圆满完成,正积极探索新发展阶段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示范举措。我们将持续联动推进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以跨域合作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以县域高质量发展为一体化制度创新探索经验,实现示范区和示范点双促进、双提升。

此外,浙江作为今年示范区理事会理事长的轮值方,也将全力配合执委会筹办好示范区三周年工作现场会,展示示范区三年来的建设成效。

解放日报:上海海关在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根据《若干政策措施》,上海海关作为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机制的牵头单位,将如何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业务发展?

叶建:一直以来,海关高度重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长三角海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实施了两轮《海关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点举措》,包括在货物监管、保税监管、执法服务、风险防控、打击走私等领域推进一体化改革,相关举措在示范区内全面适用。

示范区内三地隶属海关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在我关牵头建立的长三角区域内直属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形成了联合党建、课题调研、改革研究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联合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监测,着力加强三地海关病媒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的信息交换和应急反应。探索推进跨关区联合稽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性的系统监控、专项稽查。联合建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协同机制,为示范区内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优质营商环境。

跨境电商是示范区外贸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上海海关在海关总署的领导下,通过制度创新、业务改革,不断丰富上海口岸跨境电商商业内涵:丰富跨境电商出口渠道,推出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模式,试点跨境电商保税出口业务模式,为中小企业出口打通多元化通关渠道。完善跨境电商进口退货业务流程,建立跨境电商进口退货中心仓,降低企业退货成本,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全力保障如618、双11等跨境电商促销活动期间的正常通关,从人力资源和信息化系统两方面着手,应对通关量激增情况,保障跨境电商进出口货物通关零积压、零滞留。目前,这些措施在示范区内已取得良好的实际应用效果。

面对疫情冲击,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跨境电商出口已经成为稳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在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链条中,南京、杭州在业务链前端培育了一批优秀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上海在业务链后端拥有口岸航线优势,两者的充分结合,将更加有效地促进长三角区域跨境电商出口业态。为此,上海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共同探索试点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业务,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助力企业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优化运营模式,降低物流成本和运维成本,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去年,上海海关与南京海关已就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业务进行了初步尝试,建立了上海海关隶属浦东机场海关与南京海关隶属苏州海关之间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协作机制,初步实现属地清关、转关运输、口岸出境全流程监管操作。下一步,上海海关作为牵头单位将在海关总署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南京海关、杭州海关的协调配合,以此次《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为契机,持续优化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海关力量。

天目新闻:近年来,劳动权益维护越来越受重视,长三角区域尤其是一体化示范区劳动者跨区域流动频繁。此次发布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了“推动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请问人社部门具体怎么推进?

毛鹏岳:为推进长三角示范区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进一步方便群众维权、提升群众获得感,我们将重点推进“两机制一标准”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协同交流机制。建立“一会一研一训一享”常态化协同交流机制:即实行轮值组长制,定期召开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工作联席会,组织疑难问题研讨,开展劳动争议处理业务联合培训,推进争议处理数据信息共享,由此不断推动一体化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协同处理机制。推动示范区三地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建设,推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平台运用,建立健全联合调解协作机制;建立巡回仲裁庭,实现仲裁庭共享与仲裁员互聘,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巡回审理、异地审理,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委托调查取证、委托送达文书等仲裁协同处理机制。此外,我们还推行仲裁申请异地代收,由此让跨省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能就近维权、便捷维权。

三是推进跨区域协同处置标准建设。前期,示范区三地的人社部门联合起草了《示范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处置服务要求》,对协同处置的服务提供、服务保障和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下一步,我们将推动这个标准的完善和实施,由此实现示范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处置标准化。

我们相信,随着示范区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劳动争议将更加及时得到处理,劳动纠纷将更加有效得到化解,劳动关系将更加和谐稳定。

光明日报: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一体化,请问江苏省在支持示范区跨省域高新区建设和推动大院大所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张少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在示范区谋划建设跨省域的高新区,这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创新一体化的重大举措。我们和上海、浙江科技部门一样,对此项工作一直都是全力支持的。从江苏来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参与了执委会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和活动,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建言献策;二是支持鼓励汾湖高新区配合执委会积极主动参与跨省域高新区建设方案的起草等工作;三是通过工作渠道,积极向科技部建言,推动科技部支持相关工作;四是支持汾湖高新区加快创新发展,为争创跨省域国家高新区创造更好基础。近三年汾湖高新区累计获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个、省重点研发项目4个,省拨资金超7000万元。

在推动大院大所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方面,积极推进中科院半导体所与汾湖高新区共建以企业方式运营的国际化新型专业技术研究院—苏州微光电子融合技术研究院,以及以企业方式运营的联合实验室—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联合实验室。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及苏州大学李述汤院士团队联合创办有机光电技术研究所,与申龙电梯、微康益生菌(苏州)、佳禾食品工业、江苏亨通光电等单位共建了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其中,苏州微光电子融合技术研究院和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联合实验室均已完成签约并落户;有机光电技术研究所自主研制了国内首条G2.5代OLED蒸镀生产线,性能达国际先进水平。

这些高端创新载体的建设已成为示范区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的纽带。下一步,我们将和上海市、浙江省科技部门一道,充分发挥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作用,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全球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集成创新平台;充分借助长三角区域内的科教创新资源,以集成创新平台为实施主体,联合龙头企业、高校进行协同攻关,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通过资源引进、载体建设、重大项目实施等,为示范区的技术创新升级提供核心动力引擎,为提升区域整体发展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提供综合性、引领性支撑。

上海市证券报:一直以来示范区发展是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现在在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在项目建设方面接下来有什么新的举措?对一些重点项目,比如水乡客厅,目前进展如何?接下来如何更快地推进?

张忠伟:示范区制定了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从2021-2023年,三年行动计划包含112个重大项目,目前开工率达到60%以上,其中跨域重大项目涉及到26个,开工率达到77%以上。从目前示范区建设的态势来讲,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同时,因为示范区是两省一市的交界区域,交通设施网络还是相对薄弱的,这方面是项目建设的重点,特别突出了互联互通,比如沪苏嘉城际线,已于今年7月13日两省一市三地同步开工,这个项目对于示范区乃至更大范围的区域互联互通,都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大家关心的“一厅三片”,目前正按照规划要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我们会按年度分解为工作计划,一项项抓落实,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陈建忠:浙江省高度重视示范区项目建设,一方面,认真落实好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今年确定的示范区嘉善片区20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要素保障力度。接下来,我们将以示范区建设三周年为契机,持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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