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6
今天,我市社会面新增2例新冠病毒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市、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响应,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人员排查、采样检测和防控管理,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终末消毒等防疫措施。
感染者1:女,50岁,居住于闵行区吴泾镇星火村,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结果异常,经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被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本土确诊病例(轻型)。现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该感染者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闵行区景联路189号7号楼2楼上海紫轩印务包装有限公司、放鹤路50号5号楼员工宿舍、龙吴路5521号回头客休闲食品(龙吴路店)、剑川路99号1楼吴泾菜市场。
感染者2:男,26岁,居住于普陀区石泉路街道静宁路155弄,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结果异常,经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被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本土确诊病例(轻型)。现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该感染者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浦东新区向城路15号锦城大厦。
感染者3:男,39岁,居住于杨浦区长海路街道佳木斯路远东一村,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结果异常,经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该感染者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虹口区东大名路1050号,杨浦区国顺东路224号老面馆(国顺东路店),黄浦区南京东路228号B2层哈氏上海哈尔滨食品厂和麦玲珑馄饨面。
感染者4:男,50岁,居住于虹口区江湾镇街道万安路1323弄,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结果异常,经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该感染者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虹口区大连西路296号。
截至11月26日16时,共排查到这4例阳性感染者在沪密切接触者468人,均已落实隔离管控,其中436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检测中。累计筛查相关风险人员492059人,其中349359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检测中。累计排查相关场所的物品和环境样本210件,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闵行区吴泾镇星火村6组50-53号、普陀区石泉路街道静宁路155弄9号、杨浦区长海路街道佳木斯路远东一村3号、虹口区江湾镇街道万安路1323弄45号等4个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将闵行区吴泾镇、虹口区江湾镇街道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零时起,将以下18个高风险区解除管控: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重庆北路178号汉庭酒店(上海人民广场大沽路店)、静安区宝山路街道虬江路909弄6号、普陀区桃浦镇雪松路458弄260号楼、虹口区嘉兴路街道瑞虹路438弄8号、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广粤路76弄1号、杨浦区四平路街道鞍山五村33号楼、杨浦区殷行街道市光二村111号、杨浦区五角场街道国顺路128弄8号楼、宝山区顾村镇朱家弄村龚江村民小组、宝山区大场镇鄂尔多斯路67弄24号、宝山区高境镇三门路497号三亲美食广场、宝山区淞南镇长江路868号34号楼、嘉定区安亭镇方德路101弄66-74号、松江区叶榭镇叶政路738弄世纪花苑三村3号、松江区方松街道西林北路1777弄8号楼、松江区泗泾镇泗砖路103弄外环206号、松江区泗泾镇古楼公路656弄润江花苑62号、松江区中山街道辰花路251弄花桥新村47号楼。
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静安区宝山路街道、普陀区桃浦镇、虹口区嘉兴路街道、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宝山区高境镇、嘉定区安亭镇、松江区叶榭镇、松江区方松街道、松江区中山街道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上海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近期,本市本土疫情主要与外省市疫情外溢相关联,而且涉及的省市数量逐步增加,发现的社会面阳性感染者数量增多,涉及的场所、行业和人员多样复杂。经基因测序发现,主要由奥密克戎变异株及新的变异亚型引起,传播速度更快、传播更加隐匿、免疫逃逸更强。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为方便市民进行核酸检测,各区每周至少安排2次社区便民核酸检测服务。同时,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点免费检测服务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继续落实好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定期测核酸、主动扫“场所码”、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若出现发热、咽痛、咳嗽、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