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高品质生活有关情况

2019-09-05

\n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9月5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寿子琪介绍了上海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高品质生活有关情况。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晓涛、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汤臣栋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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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019年是上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年,本市生态环境工作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既定任务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示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呈持续改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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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一、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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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大气质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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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8月,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2.3%,与2018年同期相比,AQI优良率下降0.8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增加2天、中度污染增加1天、重度污染天减少1天。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持平,均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低。(1~8月已为实况同比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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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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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7月,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3.7%,同比上升14.8个百分点。Ⅱ~Ⅲ类水质断面占43.2%,同比上升20.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5.1%,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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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二、重点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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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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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按照“1+1+3+11”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重点分为三大保卫战和生态环保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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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蓝天保卫战方面,1~7月,已完成产业结构调整约700项(今年目标为1000项)、中小燃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253台(目标为2958台)、“散乱污”整治158家(目标为204家)、重点行业企业VOCs深化治理工程117家(目标为202家),梳理细化5个重点区域调整方案(分别是吴泾、高桥、南大、吴淞、桃浦)。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提升到48.3%(2018年为46.8%)。打好柴油车治理攻坚战,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7月1日起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6b阶段排放标准;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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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碧水保卫战方面,按照提前至2019年基本实现考核断面达标的节点要求(原节点为2020年),细化形成了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苏州河四期整治工程方面,按照“综合治理”思路积极推进,经过一年多的治理,干流水质明显改善,两岸环境明显提升。劣V类水体治理方面,以河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清水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至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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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作,率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编制完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初稿)》。一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建成投运,新增处置能力近13.5万吨/年,危废焚烧处置难的局面已大幅缓解。今年起,督促全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通过信息化系统申报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目前已有1.67万家单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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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环保督察方面,一是开展本市4个区的环保督察工作,现场检查点位1456个,交办整改问题823个,累计交办群众举报983件。四区合计责令整改631件,立案处罚941件,共计罚款7733.7万元,行刑衔接5件,查封52家,关停34家,约谈680人。二是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相关工作,推动边督边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1个月里,聚焦切实改善环境和提高群众感受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投诉和下沉督察反映的情况,集中处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截至8月25日,立案714起,拟处罚近7570万元,责令整改1433家,查封扣押48家,关停取缔310家,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3人;累计约谈321人次,问责10人。经过生态环境督察,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解决了市民身边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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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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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相关配套政策近期陆续发布。改革全面实施后,全市约80%的项目将实施环评优化和简化措施,环评编制和审批的时间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明显下降。比如,将全市约20%的审批制项目纳入《重点行业名录》,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未列入《重点行业名录》的审批制项目,将分类实施豁免环评、环评简化、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在环评形式、审批流程上予以大幅优化和简化。再如,实施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在规划环评落地的区域,对未纳入《重点行业名录》的项目可简化环评审批流程。该新政已率先在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临港重装备产业区、上海化工区等11个产业园区实施,今后将在全市推开。新政实施后,联动区域内约80%的项目可简化环评办理流程,缩短环评审批时间,为区内企业节约时间和成本。同时,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依托大数据管理,全市环评审批实现“一网受理、网上审批、实时查询、电子证照”,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真正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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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加快推进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落地实施,起草了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赔偿磋商、修复评估以及信息公开等4个配套文件,设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清单(初步梳理近2年为47件,待区级层面逐案排查),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落实“损害担责”。本市共开展赔偿磋商案件8件,其中4件已签订磋商协议,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2件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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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制定并发布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2018年已发布《餐饮行业环保守则》,2019年将陆续发布《集成电路行业环保守则》《生物医药行业环保守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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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3、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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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一是加强协作规划。持续推进到2020年的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和水协作实施方案、《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近期重点任务清单》,印发实施2019年重点任务。5月23日,在安徽芜湖召开了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区域协作进展和成效,部署下一阶段协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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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二是落实协作行动。全面落实区域“三油并轨”,1月1日起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换低硫油措施,7月1日起提前实施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去年8月以来,联合开展四批区域大气和水源地执法互督互学,交流提升执法能力。落实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成国家要求的区域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两个指标下降3%的改善目标。印发两个专项工作方案加强柴油货车和港口货运污染治理。江浙沪协作摸清了188条跨界河流底数,正在推进界河协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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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三是强化协作保障。科研方面,落实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建设,举办首届“绿色长三角”论坛;组织参加环博会等大型技术展览及论坛,促进环保产学研交流合作。监测方面,实现区域重点地级城市预报预警信息、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数据、部分超级站和重点源在线数据的常态化共享,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共享。信用方面,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完善机制方面,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三方政府签署《关于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省界区县(市)层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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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经过全市各方努力,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不断凝聚,力度持续加强,上海的空气、河道、生活垃圾、生态绿地等环境正在加快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逐渐提高。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的创新,使得企业办事效率越来越高,时间越来越快,成本越来越低,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引入市场化服务、强化标准和规范的引导,全社会环保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了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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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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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今年以来,尽管本市环境质量有了进一步改善,但仍需要全社会不断努力、提高意识、持续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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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一是聚焦污染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落实本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和11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保卫战,加强统筹协调、跟踪评估和督查考核,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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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环境论英雄,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四大结构”调整,挤掉粗放发展水分,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经济提质增效的助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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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实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全面完成市对区的生态环境督察,推进劣Ⅴ类水体污染治理、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解决市民身边的“老、小、难”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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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四是聚焦区域协作,深化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规划纲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主动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落实区域污染治理重点协作任务,强化协调组织、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坚决打好区域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做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联合开展环境质量保障,积极探索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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