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9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1月29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张国坤介绍了新出台的《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冯志勇、叶军平、王国忠、黎而力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系统的全面的部署,是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关上海现代化建设全局。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目标、定方向、定任务、定政策,确立起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11月23日,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上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村、富民、美环境,做实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加快打造具有江南水乡特征和大都市郊区特色的上海农业农村新风貌。
今年以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上海加强具体协调,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抓规划编制与落地。一是战略规划。市发改委、市农委牵头编制的《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村庄规划。重点解决村庄空间布局散、规模小、风貌不协调问题。8月下旬,《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和《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已完成,明确分阶段、有重点地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到2019年实现全覆盖。三是农业布局规划。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区”划定,做到规划既落图、又落地,全面纳入国土“大机”管控。
(二)抓政策顶层设计。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导向作用。对2013年以来出台的128项涉农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甄别,并明确今年要制定推进乡村振兴“1+19”配套文件。目前,14个政策文件已经或即将出台,6个政策文件正在征求意见。这其中,一是对涉农财政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制定出台《关于本市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重在打破原来“九龙治水”传统体制,改变涉农资金分散的现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以打包的方式将建设资金下放到各涉农区,给基层更多的自主权。二是为进一步激活农民闲置房屋“沉睡的资源”,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解决了长期制约乡村民宿发展的土地、消防、工商登记、安全保障等瓶颈问题,为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加大对农业农村用地政策顶层设计,回应基层干群期盼。明确通过加强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向乡镇倾斜,主要用于农业设施建设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对符合上海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实际需求的设施农用地用途管理规定和用地标准也已形成,相关政策意见已经出台。四是调整完善新一轮农村帮扶政策。重点整合市、区各方力量,大幅增加帮扶资金,全市将筹措帮扶资金不少于50亿元,帮助经济相对薄弱的纯农地区建设一批产业“造血”项目,利用项目收益形成区级帮扶专项资金,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生活困难农户,全面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五是以提高农民收入为导向,对农民职业培训政策作深化完善。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促进就业为目标、非农就业为重点、精准对接为路径、一区一计划,对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通过建档立卡提供培训就业服务;对已就业农民,提供个性化培训就业服务,实现农民培训就业服务全覆盖,为农民增收奠定扎实基础。
(三)抓实践探索。一是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预计今年底,本市农村承包地流转率可达80%。同时,探索在区级层面对承包地流转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促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增效转变,加快农业向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地产绿色农产品率已由2016年的4%提高到目前的13%,预计2022年将提高到30%,位列全国第一。三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村庄改造年度项目推进。目前,全市已评定美丽乡村示范村62个,到年底将达75个,到2022年达到200个。这对改善上海农村面貌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四是启动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工作。在完成农业规划、村庄规划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村落形态、人居环境和产业能级水平,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开展了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申报和遴选工作,编制了示范村建设标准指南,确定9个村(每个涉农区各一个)列入首批创建单位。此举旨在探索大都市郊区农村实现“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目标的模式和路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五是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四好农村路”建设、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水环境整治等11项整治任务为主攻方向,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强村、富民、美环境,坚持不懈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体制机制落实。一要推进组织体制完善。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结合本次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加强“三农”工作领导干部的配备和管理,充分调动镇、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提升村民参与度。二要推进督查考核工作。加大对各涉农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力度,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向各有关区通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委托第三方对各涉农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末档的区进行约谈。三要推进信息推送工作。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实施重大抓手。谋划好上海乡村振兴的重大抓手,使之既充分体现上海的乡村是国际大都市的乡村,又体现乡村振兴的内涵,将风貌形态、产业、生态、生活、文化、治理和富民等都涵盖进来。11月23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上海乡村振兴的重大抓手是“363”工程,即打造“三园”工程(“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实施六大行动计划、落实三大保障机制。
(三)努力破解关键难题。对基层普遍反映的问题,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任务:针对农民集中居住问题,要求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完善政策,提出下一步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的路径和操作方法,改变农村存在的零散面貌。针对宅基地问题,重点研究完善宅基地置换政策,研究制定宅基地平移政策,明确宅基地归并范围和标准,激活农村土地要素。针对农民建房问题,要求通过调研,提出明确的政策措施,修订完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