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4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3月24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介绍了上海加强社会救助、强化民生保障相关情况。市民政局副局长匡鹏、蒋蕊、桂余才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本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强化民生保障,拓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加强社会救助,不断完善托底保障机制
本市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树立并践行"精准救助"的工作理念,不断"提标"和"扩面",织牢社会托底保障网。截至2016年底,全市基本生活救助对象约20.45万人(城镇低保对象16.8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38万人、特困供养救助对象0.25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去年,全市合计支出社会救助资金23.83亿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17.75亿元。主要工作体现在: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2014年,本市提出构建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的"9+1"社会救助框架体系,即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现救助政策的城乡统筹,2015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2016年帮困粮油卡等项目也得到相应统筹。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2年的570元和430元,统一提高至2016年的880元。首创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本市2013年出台政策,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基本生活保障,2016年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取消低收入家庭住院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并提高救助标准,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结算,将事后救助向事前、事中拓展。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早在2009年开始,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全面实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十二五"以来,不断完善核对机制与核对项目,至2016年底,本市已建立26条电子比对专线,核对系统逐步扩展应用至共有产权保障房、廉租住房、因病支出型贫困、临时救助等项目,有效促进了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
社区减灾防灾工作持续加强。2015年,发布我国第一个地方性防灾减灾建设标准--《城镇社区防灾减灾指南》,成为推进本市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重要支撑。本市207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16年,基本建成上海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弥补了上海在省一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上的空白。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平稳有序。开展救助站等级达标创建,加强重点人群流浪乞讨救助保护,推动长期流浪救助对象的甄别寻亲工作。近几年,全市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万多人次。
二、发展社会福利,不断健全福利保障体系
本市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群体,不断提升社会福利事业水平。
在养老服务方面,着力构建涵盖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本市连续多年将养老床位建设、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全市养老床位总量由2012年的10.5万张,增加到2016年13.2万张,养老机构702家;积极探索符合特大型城市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长者照护之家"73个;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88个、社区助餐点633个;推动各街镇打造老年宜居社区,目前全市已有139个社区开展了试点,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32个;40家街镇正在探索让老年人可知、可选、可及、可用的"养老服务包"。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在医养结合保障方面,2015-2017年连续将"新增50家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到2016年底,全市养老机构中有34.7%设有医疗机构;今年年底将实现全市社区托养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服务全覆盖。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实施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全市建立了16个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出台了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技能培训,并探索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机制,募集社会资金对高技能养老护理员进行奖励,力争到2020年,全市养老护理人员新增4.5万人,全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持证率超过30%。在信息化保障方面,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信息化,"上海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上线,打造为老信息服务的"统一门户",养老行业管理的"统一入口",涉老领域的"统一数据库"。三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2014年实施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养老机构法规《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2014年底,市政府出台了本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2016年,市人大通过了《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聚焦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家庭赡养等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老年人福利水平、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法制保障;近几年相继推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地方标准;2016年出台了《关于本市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实施意见》,在全国首开"养老服务业企业"工商登记,2016年本市新成立养老服务企业160余家;出台养老机构"以奖代补"等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全面推进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整合形成统一的老年照护等级评估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目前已在16个区全面开展,基本建立了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准入管理机制。截至目前累计申请评估2.6万人,已评估2.1万人,经评估的老年人公平、及时地享受了相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五是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体系。规范细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流程,严格准入管理。开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信息系统,实现申请、受理、审核、批复发证等全部业务的线上运行。开展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督导工作,着力推升服务质量。
在老年福利方面,去年本市有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普惠性质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308万老年人申请,累计发放资金超过48亿元。在2016年上海民生问题问卷调查中,"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认同度最高。
此外,本市在继续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市政府印发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在残疾人福利方面,从2016年1月开始,实施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目前共覆盖24.06万残疾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针对重残无业人员,每人每月330元;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2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针对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每人每月150元),累计发放资金6.28亿元。探索实施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全年惠及近2万名残疾人职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38亿元。
三、加强社区治理,不断深化社区共治与居民自治格局
上海认真贯彻落实"1+6"文件,不断探索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社区治理领域立法工作。《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分别于2016年9月、2017年2月修订通过。《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这三部法规将为本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
二是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新型社区工作者队伍。2015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全新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形态,建立起"三岗十八级"职业薪酬体系。目前,全市社区工作者达到4.3万人,平均年龄37岁,增强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力量。
三是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在街镇推进"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公共秩序,聚焦解决一批"急难愁"问题,实现"有困难、找居村",研究提出本市基层政区适度规模、基本管理单元资源配置标准,至2016年底,全市首批67个基本管理单元中"3+3"配置基本完成,夯实了郊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基础。
四、优化社会服务,不断提升民政专业服务水平
以提升为群众办事能力为核心,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民政专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优化社区政务服务。全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达到216家,"一门办理"、"一口受理"和"全年无休"达标率均为100%。全面推进受理系统优化升级,9个委办局的173个事项在全市的受理中心实现全覆盖。
二是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推进本市婚姻登记机关建设3A等级全覆盖,探索建立婚姻登记信息信用管理新机制,推动和完善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
三是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惠民殡葬政策,5年来全市15家殡仪馆共计对13244户有困难的丧家减免丧事费用1059万元。率先推行"生命晶石"、遗体脸部"3D打印"等殡葬科技产品。
五、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目前,全市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4万家,社会组织年度总支出超过330亿元,从业人员约27万人。
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稳妥实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目前,直接登记类社会组织占总量的74.0%。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01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首批92家市级和170家区级试点单位完成脱钩工作。另一方面,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十二五"期间已累计超过200亿元。至2016年底,全市232家社会组织服务中心、58家社区基金会完成组建,4200多家社区社会组织活跃于基层社区。
六、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本市深入践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求,全面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2016年全市14个区(县)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不断提高优抚服务保障水平,近年来,抚恤补助标准年增幅在10%左右,实现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关爱功臣活动",为5万多名优抚安置对象提供精神慰藉和部分生活照料服务。深化双退安置工作,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率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