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3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8月23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阮青介绍了《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杰介绍了临港地区推进新一轮发展的相关产业、人才及综合配套政策。临港集团董事长刘家平共同出席发布会。
(一)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了《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印发。
一、制定背景
2012年9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经过三年多来的实践,基本确立了统一的开发建设机制,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加速布局,创新创业人才不断集聚,“双特”政策有力推动了临港地区形态开发和功能培育,实现了预期目标。“十三五”期间,临港地区作为上海面向未来的战略空间和发展引擎,必须按照体现国家战略、体现上海优势、体现国际竞争力的总体要求,举全市之力,加强统筹,聚焦重点,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和功能提升,在新起点上实现临港地区高水平发展。为此,在延续“双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临港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制定了《若干意见》,政策期限为2016-2018年。
二、起草过程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临港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规土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和浦东新区政府对“双特”政策实施三年来的情况和成效进行了总结评估,结合临港地区“十三五”发展,研究新一轮支持政策措施。期间,多次听取了临港地区相关企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多次征询市相关部门和浦东新区、奉贤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意见》。今年6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若干意见》。
三、总体考虑
《若干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新城,成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高标准开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据高起点建设面向未来之城的战略定位,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合力,进一步吸引多元主体参与,持续推进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和功能提升。加强政策聚焦,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支持科创中心政策措施在临港地区先行先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集约化开发水平。着力破解直接影响临港地区发展的产业、土地、资金、人才等瓶颈问题,处理好临港地区支持政策与全市面上政策的衔接、平衡,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度。优化空间布局,把握好临港地区开发节奏和时序,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综合开发和复合利用,提高开发效益,实现产业集聚与城市功能、宜居环境融合协调发展。三是坚持功能建设,促进产业和要素集聚。以规划为引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临港地区功能定位,注重中心城区功能疏解与临港地区城市功能提升联动发展。持续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向临港地区集聚,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适当超前配套服务设施,吸引创新要素和人气集聚,加快形成集聚发展效应。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市、区两级政府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力度,增强区域发展的活力。完善市属区管体制,明确市、区两级政府支持临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职责,健全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管镇合一体制和管镇联动机制,强化临港管委会统筹发展、整合资源的职能,促进临港区域内管理主体、开发主体协同与合作。
四、主要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分为六方面,共17项政策措施。
1、深入推进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区内审批、人才服务事项区内办理。完善市属区管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在促进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的职责。加强临港管委会统筹职能,临港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临港地区规划编制、土地管理、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南汇新城镇、万祥镇、泥城镇和书院镇等四镇集中精力做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四镇招商引资职能转移整合到临港管委会。推广应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
2、加快促进产业集聚与能级提升。积极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区建设,支持临港地区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临港地区布局建设关键功能性支撑平台。本市承接的国家产业化专项和重大工程优先向临港地区布局。推动交通运输装备、基础装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向临港地区集聚。鼓励再制造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总承包、总集成、总设计、总运维等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与临港地区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
3、加强土地政策支持。保障临港地区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益类项目土地指标,重点产业项目经论证后安排新增计划,提高临港地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内各镇减量化指标由临港管委会统一管理,年度土地减量化任务在市级土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浦东新区年度计划中注明,计入浦东新区。在临港地区特定区域开展综合用地规划土地政策试点,引导科技研发、企业总部管理等创新功能加快集聚。在临港地区规划管理中,试点开展用地性质弹性管理。
4、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整合临港地区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由市、浦东新区和奉贤区财力共同出资,连同市级税收增量返还部分等资金,成立统一的临港专项发展资金。专项发展资金由临港管委会统筹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浦东新区、奉贤区和临港管委会制定。继续执行“双特”政策中土地出让金和区级税收所得留用政策。完善临港地区债务管理,支持临港地区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及新增发债额度实行单列。支持运用PPP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运营。
5、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本市人才改革创新举措在临港地区先行先试。继续延用“双特”政策中的居住证积分专项加分政策,即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给予政策倾斜。在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在临港地区开展海外人才永久居留、出入境便利服务等试点。优化临港地区“双定双限房”和公共租赁房“先租后售”政策。对符合创新转型发展导向的企业,可申报认定为临港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6、加快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按照有关分工,市、区两级建设财力继续支持临港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骨干型、功能型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临港地区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及内部交通连接,支持临港地区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市、区两级政府继续支持临港地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布局并建设一批基础教育设施,支持教育类重大功能项目优先向临港布局。规划建设一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国际社区。优先在临港地区安排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贸易等重大活动和会议展览。发展免税购物、演艺娱乐、文化创意等服务功能。
为推进落实《若干意见》,文件“附件”部分包括了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了51项重点任务以及相应的牵头单位。
(二)
为推进《若干意见》落地实施,管委会结合临港开发实际,推动形成“1+3+X”政策框架体系。其中,“1”是指由市发改委牵头制订、市政府发布的《若干意见》,“3”是指根据《若干意见》,由管委会制订出台的新一轮产业、人才、城市功能的配套政策;“X”是对落实上述政策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一、关于产业配套政策
主要涵盖了产业发展引导、创新要素集聚、服务环境营造三个方面八条内容,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推动产业集聚和能级提升,助力科技创新中心主体承载区建设。重点包括:一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将发起设立100亿元的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基金、50亿元的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基金、20亿元的海洋产业发展基金、10亿元的临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扶持临港地区重点产业发展;二是全力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将设立每年5亿元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功能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支持企业新产品研制和装备首台套突破,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支持智能制造技术和标准研发、产业发展和系统集成,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支持智能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应用,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三是推进产业能级提升。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支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单个最高5000万元支持;支持节能减排和技术发展,对新能源开发、节能技术改造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扶持。此外,还在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创新金融服务、加快与自贸区联动发展、加强规划土地支持等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扶持政策。
二、关于人才配套政策
为吸引各类人才向临港地区集聚,从人才引进、人才奖励、人才培育、人才保障、人才服务等五个方面突破创新,制定出台了9条配套政策。重点包括:人才引进方面,除了积极推动全市人才改革创新政策在临港地区先行先试以外,还将在居住证专项加分、推进特定人才落户、海外人才永久居留、出入境便利服务等方面,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奖励方面,将启动实施高端人才专项奖励。凡在临港地区工作的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及上海市领军人才,在市、区两级奖励的基础上,将另外给予最高50万元专项奖励,同时对其个人所得税在临港地区形成的财力全部用于个人奖励;人才培养方面,将着力培育“临港工匠”,启动实施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集聚计划。对经认定在临港地区重点扶持企业工作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以及高级技师、首席技师、荣获“上海工匠”称号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500元临港特殊津贴;鼓励临港地区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实施“高师带徒”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引导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培育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扶持;人才保障方面,临港地区将为各类人才提供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在临港地区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可租赁人才公寓或获最高每人每月1500元人才租房补贴。临港地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人员每月给予临港津贴。临港地区有稳定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每月给予交通补贴。
三、关于城市功能配套政策
重点聚焦城市功能完善和综合配套支撑,提出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营造城市文化生态等七项内容。其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方面,将规划建设一批公共服务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在临港地区投资教育、文化、体育、健康等产业,支持大型商业集团超前配套并入驻经营,并对重点项目给予扶持补贴;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将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启动两港大道对接规划S3高速等对外骨干路网和主城区至装备产业区段中运量客运线建设,减免S2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对重点区域的冷僻、亏损公交线路给予一定标准的公益性补贴。创新公交服务形式,对重点扶持园区或单位,开通公交定班专线或高峰线等补充常规公交不足,并给予成本补贴。加快新能源绿色公交体系建设,改善慢性交通条件,并给予必要的成本补贴;营造城市文化生态方面,将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社会多元化主体采用各种投融资模式参与临港智慧城市建设,并按项目投入给予补贴。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推进临港云数据中心建设,实施宽带网络接入能力改造,提升重点区域网络覆盖能级。实施国家海绵城市试点,规划建设综合管廊,打造一批特色“林荫街区”和郊野公园,构建绿化生态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