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5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陈鸣波介绍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期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阮青、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马静、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岑福康共同出席发布会。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加速重构,制造业成为全球竞争新焦点。一方面,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纷纷提出重振制造业发展的战略;另一方面,墨西哥、印度、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加快承接产业和资本转移,这对上海工业形成高端回流和中低端分流的"双向挤压"。
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转型升级日益紧迫。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战略,要求制造业实现由大变强的新跨越。对上海而言,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上海作为中国近代工业的发源地,有条件、有基础、更有责任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近年来,受外部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和自身结构调整等影响,上海工业增速明显降低,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仅增长0.2%,但工业质量效益仍保持较好水平,2015年工业利润率、利税率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和3.7个百分点。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贯彻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市委、市政府保持工业合理规模和比重等要求。将工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着力扩大有效和高效供给;按照国家推进制造强国战略、提振实体经济等部署,明确工作思路举措。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三五"末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保持25%左右要求,明确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举措,进一步释放工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供给结构、补齐创新短板、推进供需协同、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要素配置、深化制度改革等"六个着力"。
《实施意见》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能级和整体竞争力。围绕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及科创中心建设等总体安排,加强产业链、创新链对接;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工业发展新动能。聚焦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部门协调、市区联动,打造产业政策"工具箱"。《实施意见》中具体体现为坚持高端发展、创新驱动、精准施策等五个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快形成高质量、可持续、有活力的工业发展格局。聚焦突破工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尽快形成工业筑底及企稳格局,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加快转变职能,完善产业生态环境,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工业供给结构显著优化。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工业规模和比重保持合理区间、工业供给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等目标。
三、《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围绕"六个着力",提出了27项重点任务。
着力优化供给结构,促进工业高端发展。一是实施千项工业精品创造计划,包括300项高端装备自主突破、300项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200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200项消费品改善供给,培育一批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二是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速计划,每年支持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三是继续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结构调整计划,"十三五"期间将启动50个左右重点区域、约3500个项目调整。
着力补齐创新短板,释放工业发展新动能。一是围绕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科创中心建设,在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方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批量生产和应用。二是推进工业创新平台建设,创建10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数据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三是推进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融合创新,建设100家示范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带动100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着力推进供需协同,促进工业持续发展。一是聚焦汽车、电子信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加大项目投资力度。二是推荐本市创新产品列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通过政府首购等予以支持。三是支持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开展跨国并购等,拓展国际市场。
着力降低企业成本,通过降低用地、税费、用工、用能成本,增强发展活力。一是用地方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及续期办法,重点项目出让年限仍可为50年。二是税费方面,除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外,对地方权限范围内事项,按降低企业负担要求执行。三是用工成本方面,今年企业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四是用能成本方面,今年以来本市工业电价平均下降2.12分/度。
着力优化要素配置,提升发展效能。一是用足用好科创中心建设各项政策,如探索在鼓励创业创新的普惠税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等。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合理用地需求,通过市统筹指标、区县工业用地减量化腾挪、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库等,确保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三是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政府责任和非政府责任两种情况,明确处置闲置土地的相关要求。四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开展产融合作。五是提高产业基金支持能力,对接争取国家各类基金,推进本市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设立运作。六是扩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完善市、区财税分配体制,鼓励区县发展先进制造业;扩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规模,支持"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智能制造应用发展。七是在完成能耗总量和单耗指标情况下,保障重点工业项目能耗指标。
着力深化制度改革,激发工业发展动力。一是在自贸区先行先试放宽产业准入、用地制度改革、跨国并购及融资等工业改革创新事项。二是简化不新增建设用地的"零土地"技改审批事项,时间压缩1/3以上。三是建立104、195、198区域动态调整机制,支持195、198区域内符合条件企业开展技改。四是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五是借鉴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应用。六是通过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等,深化国有工业企业供给侧改革。七是发挥信用管理在结构调整、项目审批、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考核和优化发展环境等3项保障措施。
四、近期重点工作
近期,还将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与相关牵头部门协调对接,抓紧出台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及时落地。
与此同时,聚焦具有拉动作用的重点行业,推进已竣工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已立项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协调引进一批补短板的产业投资项目尽快落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发挥"企业呼声直通车"、"四新"直通车、中小企业服务互动平台、央企和外企服务机制作用,加强对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