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本市道路交通大整治相关情况

2016-12-15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2月15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白少康介绍了本市开展道路交通大整治进展情况。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上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上海超大城市特点,把“从严加强综合交通管理”作为当前城市治理补短板的一项重要任务。自今年3月下旬起,一场“最严标准、最严执法、最严管理”的交通大整治在全市展开。

  8个多月来,交通大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截至11月底,同比分别下降25.4%、13.6%、41.6%),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上海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理清整治工作思路,以极大的信心和决心抓部署推进。瞄准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短板和问题,科学谋划部署,狠抓推进落实。一是准确把握整治工作定位。上海道路交通秩序问题成因复杂,经过实地调研分析发现,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面广量大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违致乱、由乱致堵、由堵致噪(乱鸣号)。为此,改变以往单纯靠“人海战术”维持秩序的做法,把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大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乱鸣号、乱停车、乱变道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精准发力。二是全面落实依法严管要求。始终把依法严管作为刚性要求,坚持全覆盖整治、零容忍执法,不区分重点和非重点,全市无论什么区域、无论什么违法行为,都要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三是常态保持整治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把交通大整治作为中心工作、常态工作,实行每日调度讲评、每日通报情况、每日专项督察制度,始终按照“五不”要求(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声势不弱),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第二,采取最严查处措施,向社会释放依法严管的强烈信号。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落实最严执法、最严管理措施,通过查处违法行为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一是全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力度。强化摩托化执勤力量动态巡查执法,每天投入1000余辆摩托车组成流动执法单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停车问题,创新推出漆划黄色标线的措施,对违法停车行为以“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罚款200元并记3分。深挖打击买卖交通违法记分、代处交通违法、伪造销售机动车牌证等违法犯罪活动,查获伪造牌证4万余张,斩断交通违法的黑色利益链。二是充分借助新技术新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依托上海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排摸交通堵点,试点利用电子警察查处乱鸣号,把派出所治安监控设备纳入交通管理体系,进一步织密非现场执法网络。在全局3300辆警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并动员公务车、公交车、社会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同步开通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目前共收到视频线索3.5万余条。先后推出“快处易赔”微信公众号、“上海交警”APP、交通违法信息短信告知系统等,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化服务。三是注重发挥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结合大整治执法实践,加强立法调研,为市人大修订《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提供支撑,拟修订条款数超过8成,被称为“上海史上最严交规”。

  第三,实施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为大整治常态长效推进注入强大动力。抓住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机遇,推动实施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着力破解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资源整合不充分等问题,架构起一张有机统一、高度协同的“大交通”管理网络。一是建立交通执法责任区。把交警从维持秩序中解放出来,回归到严格执法这一核心职能。在市区和郊区城市化地区因地制宜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立一个交警大队,对应若干街镇和公安派出所,每个责任区下设若干责任岗,具体负责路口和路段的执法管理。目前全市共划设96个责任区大队,把交通执法责任落到每块片区、每个岗位、每位民警。二是健全队所联勤、队社联动机制。将派出所勤务与交警勤务有机融合,派出所结合日常工作参与交通执法管理。把交通管理纳入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职责范畴,加强责任区交警与其他部门行政执法力量的有机联动,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三是加强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目前已在全市组建4200余人的交通辅警队伍,投向1100余个路口、路段,开展协助指挥交通、疏导拥堵等工作,置换出一大批警力投入路面全天候执法。

  第四,广泛深入宣传发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支持度响应度。通过广大新闻媒体对交通大整治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了全社会支持参与大整治工作、自觉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全方位营造强大舆论声势。紧扣大整治推进节奏,精心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新闻资讯、现场直击、权威访谈等形式,做到“每天有报道、周周有重点”。特别是“市长热线”广播访谈节目和大整治满百天、满半年等节点,媒体的报道数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度都达到峰值。网民新闻报道点击阅读量达到100亿次规模,其中正面评价超过90%。二是全过程深化普法释法教育。组建市区两级公安发言人团队,推出“夜线约见·交通大整治”、“东方110·宏飞谈交通”等专题栏目,持续宣传大整治措施和有关法律规定。定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分批向社会公布47名终身禁驾人员、100起违法鸣号案例、100辆违法记录未处理车辆等信息,强化震慑效应。三是全覆盖开展社会宣传发动。在户外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和宣传语,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主题宣讲近1000次,对全市所有居民小区开展入户宣传,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商向3500万手机用户发送3轮提示短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五,全面推动共建共治,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统筹各方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是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有效统筹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共同参与交通大整治这项系统工程。一是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交通大整治领导小组39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对标“责任清单”细化措施,逐级抓好推进落实。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平安马甲”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大整治工作。市文明办牵头推进“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把文明交通建设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考评。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市机管局分别发布《倡议书》,动员全市党员和各级党政机关加强自我管理。市征信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建立道路交通违法关联个人征信、关联居住证积分的相关政策。二是强化重点行业自律自治。组织道路运输企业、专业驾驶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公交、出租行业签约率达到100%。指导客货运企业和其他专业运输单位,对所属145万余名员工开展道路交通文明法制培训。督促运输企业建立交通违法内部叠加处罚机制,3200余名交通违法驾驶人被辞退或调离工作岗位。协调市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各区党委、政府,开放共享学校、医院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内部停车资源,向社会提供停车泊位2.6万余个。三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大力推进交通基础智能化、系统化建设,新增单向通行道路91条,滚动排摸改造拥堵结点,优化调整拥堵路段交通信号配比,复划更新道路车道标线5671公里、横道线123万平方米,市中心路口智能交通信号系统(SCATS)覆盖率99.8%。

  上海交通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真正形成现代城市文明交通环境还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上海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契机,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进交通大整治,健全常态长效机制,让上海的“交通秩序之美”成为常态。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严管措施。持续加强日常严管严治,科学安排街面警力勤务布局,加强日常警力投放,始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效能。不间断开展全市统一整治行动或区域性、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突出违法行为,尤其是机动车乱鸣号、乱停车、乱变道、逆向行驶等,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夯实源头执法管理基础,综合运用质量技监、工商、房屋租赁管理、消防等行政管理手段,综合治理销售、改(拼)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商店和窝点。

  二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积极做好释法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修订后的管理措施、处罚标准、执法手段等内容,开展全方位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营造新条例实施的社会氛围。加强培训和工作衔接,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细化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新条例得到严格贯彻实施。同时,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深入推进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完善交通执法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基层交警全员派勤、综合指挥等制度,严格落实交通执法责任区、责任岗的执法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交警的主力军作用。完善队所联勤执法体系,把派出所治安巡逻、视频巡逻、社区警务等日常工作,与参与交通违法查处、视频取证、案件查处、宣传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管理效能。完善队社联动工作体系,依托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推动落实基层执法机构和街镇、居村委参与交通违法发现、传递和交通管理社区宣传等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创新大数据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警示指引机制,加强科学预测预警,实现警力精准投放。不断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面,加快推进“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建设,拓展“电子警察”执法种类,优化“交通违法监控智能识别装置”,完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举报平台”。提升“互联网+”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水平,推进交通违法短信告知系统建设,加强“快处易赔”机动车事故线上快处功能应用,推广“上海交警”APP,从执法、管理、服务三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

  五是持续加大共建共治力度。深化宣传教育,继续按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要求,依托各方媒介资源,深入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报道,推动道路交通法制教育纳入高校和中小学日常教育机制,切实加强社会宣传教育。督促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自治自律,重点是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寄递物流等行业单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推动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协调学校、医院等单位进一步开放共享内部临时停车资源,落实沿街社会单位“门前清”措施,推进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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