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4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海关副关长郑巨刚介绍了深化自贸区海关改革创新8项制度,以及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8项措施。
(一)
今年以来,上海海关认真贯彻海关总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上海自贸区扩区以后新的要求,继续抓紧抓好制度创新,着力实施"完善、优化、升级、再创新"。此次推出的深化自贸区海关改革创新8项制度包括:海关执法清单式管理、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一区注册、四区经营"、美术品便利通关、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商品易归类服务制度。这8项制度涵盖了深化简政放权、完善功能拓展和推动通关便利化各个方面。
深化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是海关自贸区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海关执法清单式管理制度,通过编制、公布自贸区海关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两张清单",明晰权力与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上海海关十分重视以制度创新推动功能拓展。推出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制度,将更好地对接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的功能拓展和产业发展需求,促进科创产业在自贸区以及上海全市范围聚集。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制度,通过协调相关海关协同监管,有效对接国内外两个市场,支持自贸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商品和产业交易中心。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一直是海关自贸区改革的重中之重。新推出的8项制度中有5项针对通关便利化,分别是"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制度、"一区注册、四区经营"制度、美术品便利通关制度、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制度以及商品易归类服务制度。这些制度更加充分地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提升进出境便利程度和物流效率,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积极营造可预期的、透明稳定的贸易环境。
(二)
为支持促进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海关以市场需求和企业为导向,不断优化完善各项支持服务措施,统筹推动自贸区海关制度创新与科创中心建设,针对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实际,提出8项具体措施。具体包括:
一、支持建立张江空运货物服务中心。实现空运进口货物在浦东机场、张江园区之间直接分拨和快速集拼,为张江科技创新企业的进口试剂、样品、耗材、设备等提供通关便利,服务推动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二、实施科技创新企业个性化通关服务。建立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海关管理人制度,提供点对点的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设立科技创新企业办事专窗,建立科技创新企业海关业务全领域服务通道。对有特殊时间要求的货物实施"7×24"全天候预约通关,确保实现"随时通"。对受环境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的货物,可向海关申请实施上门查验放行。
三、优化科技创新企业海关监管模式。对经过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企业,参照高资信企业待遇给予各项通关便利,原则上查验率不高于0.5%。探索建立减免税货物担保验放模式,由以进出口货物为导向的逐票担保机制转变为以企业为单元的"总额担保"机制和账册管理模式。探索实施集成电路行业反复使用包装容器联网监管,采取"一次担保、一次审批、随机抽核、年度稽核"模式,简化审批手续,实现无纸通关。
四、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协同创新。加快海关与科技创新企业、科研单位信息联网,运用物联网技术对海关监管货物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建立开放性的科研进口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利用全程保税监管政策,将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纳入保税监管链,实现海关监管服务从单个产品延伸至产业链各环节。在关企信息联网的基础上,允许研发设计等企业开设电子手册、自主进行外发加工,推进科技创新企业产、学、研联动发展。
五、支持科技创新中心设立保税仓库。针对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保税仓储、保税物流等综合服务需求,支持设立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公共型、自用型保税仓库,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助推科技创新中心研发外包等服务贸易发展。
六、完善离岸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措施。突破原有离岸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政策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资质限定,降低企业准入门槛,鼓励中小型企业参与服务外包,促进科技创新企业聚集。
七、加强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设立科创企业知识产权预确认特别通道,加快合法授权进出口企业通关速度。在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联系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状况动态沟通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侵权行为,为科技创新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大科创项目建设。宣传国家减免税相关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落实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开发用品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简化减免税办理手续,更有力地支持促进大飞机、新能源汽车、核电机组、城市轨道交通等"中国制造2025"企业,"集成电路制造装备"、"重大新药创制"等科技创新产业群,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研发中心、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等科技创新主体发展。
(三)
浦东新区副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介绍了下一阶段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推进贸易便利化方面的重点工作。
作为上海自贸区改革的重要内容,贸易监管领域的制度创新始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海关总署和上海海关的大力推动下,上海自贸区建立了一系列监管高效、企业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安排。在上海自贸区挂牌设立之初,海关总署就出台了18项支持措施,全力推进自贸区建设。2014年以来,上海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先后出台落实了23项改革创新举措,并将17项制度创新在上海复制推广,得到了市场和企业的良好反响。2014年底,上海海关与浦东新区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新推出23条改革措施,将浦东作为自贸区复制推广示范区,深化探索非特殊监管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全面支持浦东新兴产业、新型经济的发展。这些举措都极大提升了上海自贸区和浦东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服务国家大局和上海创新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次海关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扩区新要求,又提出了深化自贸区海关改革创新8项制度和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8项措施。这些制度中,既有为自贸区发展服务外包、大宗商品、会展经济等新兴业态量身打造的创新举措,也有促进自贸区与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的制度安排;既有解决企业共性问题(商品归类难)的便利化举措,也有服务科创企业的个性化服务;此外,还有推动部门协同("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制度)、区域协同(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制度)的改革举措,这些措施含金量高、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将把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到新的阶段。
下一步,上海自贸试验区将在海关的支持下,更加注重推进贸易便利化过程中的协同改革,避免出现"创新孤岛"、"蜂窝煤"、"碎片化"等问题。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在改革过程中更多的关注企业意见和需求。更加注重便利化措施的结果分析,增强制度创新的应用性和普惠度。更加注重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紧密联动,特别是加强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监管模式创新。更加注重国际经验的研究和借鉴,对标新加坡等发达国家,打造贸易便利化的整体环境。其中,关键是把"负面清单"、"单一窗口"、"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制度创新,作为我们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将贸易监管方式从事前严管,向事中事后的分类监管、风险管理、信用管理转变。